让网络购药更安全更便捷******
随着药品网络销售活动日趋活跃,足不出户在网上购买常用药、急用药,成为很多人的新选择。相比线下售药,网上药店往往没有实体店铺,购药时也没有药师当面指导,销售行为的监管难度更大,因而更容易出现用药安全风险。近年来,网上违规出售处方药、非法销售违禁药的情况时有发生,需要加强对药品网络销售的监管。
12月1日,《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》(以下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施行。从规定“药品网络销售企业应当按照经过批准的经营方式和经营范围经营”,到指出“通过网络向个人销售处方药的,应当确保处方来源真实、可靠,并实行实名制”,再到强调“第三方平台应当加强检查,对入驻平台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的药品信息展示、处方审核、药品销售和配送等行为进行管理”,《办法》为药品网络销售提供了更加明确的合规指引,对于进一步规范药品网络销售行为,保障网络购药安全具有重要作用。各级药品监管部门要将《办法》落到实处,全面做好药品网络销售监督管理,严查违法行为,维护药品网络销售秩序。
网上药店资质审核和销售行为监管需强化。药品网络销售主体类型多、数量庞大,推广和展示方式复杂多样,监管难度比实体药店更大。《办法》规定,“药品网络零售企业应当对药品配送的质量与安全负责”“应当完整保存供货企业资质文件、电子交易等记录”。网上药店基本都有线下实体企业和仓库,加强对网上药店的资质审核和药品检查,就抓住了药品网络销售监管的“牛鼻子”。抓好药品网络销售全过程监管,确保每一笔交易有留痕、可追溯,如有违法违规问题就可以实现快速倒查。
处方药网络销售需从严、从紧管理。我国对非处方药和处方药有着严格的分类管理:非处方药使用比较安全,不需要开具处方即可出售;处方药对人体具有潜在危险,违规出售造成的用药安全风险更大,必须在医生开具处方后方可出售。《办法》规定,“处方药销售前,应当向消费者充分告知相关风险警示信息,并经消费者确认知情”;销售处方药的药品网络零售企业“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5年,且不少于药品有效期满后1年”。药品网络销售监管要突出处方药销售这个重点,遵循经营监管“线上线下一致性”原则,加强处方审核,严厉打击伪造处方、随意开具处方等违法违规行为。
第三方平台应担负起管理和监督责任。第三方平台面向大量消费者,进驻的药店多、药品销量大,容易出现违法违规行为。《办法》对第三方平台建立药品质量安全管理机构,配备药学技术人员,建立并实施药品质量安全、处方审核、不良反应报告等管理制度做了详细规定,并要求对申请入驻的药品网络销售企业资质、质量安全保证能力等进行审核,对销售活动建立检查监控制度等。第三方平台要完善内部管理,进一步加强专业能力建设,不断强化对进驻药店销售行为的监督,从而更好地履行平台管理责任。
药品安全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。《办法》对药品网络销售法律责任进行了详细规定,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。监管部门须坚持“以网管网”,加强药品网络销售监测,发挥技术手段在保障药品质量安全方面的突出优势,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,依法依规严厉查处。药品网络销售企业、第三方平台要把药品安全放在首位,落实主体责任,加强行业自律。统筹协作、共管共治,一定能持续提升药品安全治理水平,让网络购药更安全、更便捷。
申少铁
让传统文化焕发蓬勃生命力******
【专家点评】
作者:潘鲁生(中国文联副主席、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)
近年来,国货、国风、国潮兴起,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变身当代生活好物,掀起一阵阵时尚潮流。究其原因,是国家经济发展,人民生活水平提高,越来越多的人不再满足于商品的物用功能,更加注重其精神文化价值。特别是作为“互联网原住民”、在丰裕物质中成长起来的年轻人,不再趋之若鹜地追捧国际大牌奢侈品的符号价值,而是更讲求独特的个性和风格,更注重同声相应、同气相求的群体认同,更追求精神层面的自信与满足,由此推动了对民族传统文化的再发现、再认识、再设计、再传播,让传统文化成为时尚潮流。与此同时,互联网的信息传播、圈层社交、线上营销发挥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,促成了风起云涌的文化IP、热点、网红。“国潮”因此拥有了创意化、年轻化、时尚化、潮流化等特点,穿越历史长河,走出博物展馆,化身街头元素、T台时尚、网红文创、国货国风以及种种带动设计和营销的网络话题,得到了新的传播。
应该说,传统文化“潮”起来是个良好开端,它能弥合社会文化转型过程中一度阻隔甚至断裂的文化传统、精神传统,使其如泉涌般持续润泽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,使传统文化中的思想、智慧、境界找到当代生活的接口和载体,实现活态的、创造性的传承,使中华文化数千年之衣食住用的美学精神、情感记忆等为今日之“中国制造”赋能。因此,“国潮”是一种文化的守望,是生活品质的提升,是人们文化自信的潮流式反映。要使传统文化之“潮”如大河汤汤、奔涌不息,还需深入发掘当下“国潮”所体现的深层动力,包括:持续培育“国潮”创意与消费群体,促进“国潮”消费的新生代成长,意味着民族传统的认同与传承,反映的是民族文化的复兴、审美的复兴。我们文化的传承与发展在于人的成长与发展。所以,美育意义上的传统文化传承与发展仍需深耕广拓。
要践行好优秀传统文化的“创造性转化、创新性发展”理念,只有依靠创造力,避免跟风仿制同质化,警惕“国潮消费泡沫”,从更深的层次、更全面的意义上认识传统文化,不断体悟传承和创造性地发展给全民族带来的精神震撼、文化追求和创造力。要不断融入新的生活需求、生活视野、生活趋势,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既保持永恒意义和价值内涵,也形成随物赋形的融通状态,获得当代的美感和生命力。
传统文化“潮”起来,拓展至潮服、潮玩等方方面面,体现的是民族文化的自信和活力。传承弘扬优秀传统文化,将不只带动产业经济发展,更能够持续建构中华民族的精神世界,让我们屹立于世界民族文化之林的根基更加坚实。
(项目团队:光明日报记者 王美莹、高建进、陈芃朴、赵秋丽、冯帆、王斯敏 光明日报通讯员 高源)
扫码看视频,“国潮体验官”带你玩转非遗
《光明日报》( 2023年01月11日 07版)
(文图:赵筱尘 巫邓炎)